我入住小区以来都按时交纳物管费,交保存有交费收据,后期因家里空开坏掉了,找物管维修,物管看了我拍的照片说我这个确实是坏掉了,需要重新买一个新空开由他更换,也可以找他买,价格和外面差不多,但是不管是找他买还是自己买,更换空开都需要收取30元服务费,我担心他收我贵价钱,就同意让他更换,但由自己购买新空开,在去买空开的路上,由我老公处得知,家里空开应该没有坏掉,只是漏电保护打开了,需要按下那个小纽才能重新使用,我照他的说法回家一试,发现能正常使用之后,就对物管维修人员的做法很生气,又去物管处找他们理论,同时发现他们的价格表上更换新空开的费用最高的一种收费是15元,说明他们在没有经过物价局重新核价的情况下乱收费,就更生气了,要求物业对此行为做一个合理解释并由物业公司出具一个道歉说明,并在全小区张贴,物业一直不给予回应,每隔一段时间就找我要求交纳物业费,我以不交物业费为由让他们先给说法,从这个时间开始我就一直没有交纳物管费,直到物管合同结束走后也未补交,但整个过程除当时那张空开的照片以外没有留有任何证据,现物管通过法律仲裁要求我补交物业费,我应该怎么办?
3 个回答
越努力越认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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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向仲裁处说明未交纳物业费的理由,但因为拿不出证据,仲裁处肯定要裁定你补缴物业费。
一生何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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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吧,这个和交物业没多少冲突,交物业是法律,道歉是道德
纵我深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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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费是按双方合同的条款缴纳的,你若不交,对方会起诉你,还会收你违约金,至于你所说物业管理人员的这个行为,确实是错误的,你可以向物业公司投诉他,并要求物业公司对他进行处理,要求物业公司对员工加强教育和管理,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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